房山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106人
房山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106人公告
一、招聘背景与目的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房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6人。本次招聘旨在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房山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9个单位,拟招聘的岗位涵盖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北京生源毕业生: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体以公告为准)。
应届毕业生:
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留学生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班主任岗位教师资格学科须为数学、语文、心理学科;科学岗位教师资格须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0:00至9月20日11: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个人办事”-“个人登录”中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提交报考申请。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综合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三者一体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能力水平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业务考核:针对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
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
综合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50%、20%,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比例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六、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
资格复审:对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包括报名申报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考察: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确保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通知,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