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集中回应结婚离婚热点问题:取消户口簿要求,增设离婚冷静期

栏目:新闻资讯 作者:admin 时间:2024-08-19 10:48:34

近日,民政部针对公众广泛关注的结婚与离婚问题,集中回应了社会关切。随着《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一系列旨在优化婚姻登记流程、保障婚姻当事人权益的举措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一、结婚登记取消户口簿要求

民政部集中回应结婚离婚热点问题:取消户口簿要求,增设离婚冷静期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现行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这一调整主要是基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旨在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减少居民因户籍限制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的不便。

负责人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无形中增加了额外负担。此次修订后,居民仅凭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增设离婚冷静期

针对近年来离婚率上升、冲动离婚增多的现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设立了“离婚冷静期”。根据草案,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强调,设置“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或草率离婚,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同时,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当事人是否享有离婚自由权利并不冲突,如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仍可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这一举措旨在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婚姻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通过提供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干预等全链条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有效促进了当事人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民政部表示,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推动婚姻家庭领域的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52次

我要留言

  

分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