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舟山轿车撞电动车后自燃,致一死一伤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详细描述了8月13日凌晨5时许发生在定海区东河中路的一起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指出,该起事故中,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随后轿车失控撞上路侧行道树,并引发车辆自燃,造成了严重后果。
据通报内容,事故发生时,轿车驾驶员唐某(男,湖北籍)驾驶车辆行驶至东河中路时,不慎与由胡某(男,舟山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碰撞后,轿车失去控制,猛烈撞击到路边的行道树上,随即车辆起火自燃。事故导致轿车驾驶员唐某不幸遇难,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胡某虽然受伤,但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消防人员迅速扑灭了大火,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目前,该起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在通报中呼吁广大市民,对于此类交通事故应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此次事故再次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时刻保持警惕,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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