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教培机构“卷钱跑路”将被三倍追责,法律红线划定
随着教育消费市场的持续扩大,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教育培训领域广泛应用,但“卷款跑路”等乱象频发,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为回应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教培机构“卷钱跑路”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新规核心:三倍赔偿+连带责任
根据《解释》第二十三条,若教培机构收取预付款后恶意终止经营且逃避退费(如失联、转移资金、虚假清算),即被认定为“欺诈”。构成欺诈的机构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即退还未消费金额,并按未消费部分的3倍支付赔偿金。例如,家长预付2万元,剩余1.2万元未履约,法院可判决机构退还1.2万元并赔偿3.6万元,总额达4.8万元。
责任主体扩展:总部、商场均需担责
新规突破传统责任边界,明确两类主体需承担连带责任:
品牌特许方:若总部允许加盟店使用品牌但未履行监管义务(如未审核加盟店资质、纵容违规发卡),消费者可要求总部退费。
场地出租方:商场、写字楼等出租方若未尽到租户资质形式审查义务(如未核查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某商场因未核验租户资质,被判对消费者损失承担20%连带责任。
刑民衔接:转移财产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等行为,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罪或合同诈骗罪。若培训机构拒不履行退费及三倍赔偿义务,将面临三重法律后果:
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扣押设备、查封教学场地、司法拍卖财产等方式直接变现退费。
刑事追责:依据《刑法》第313条,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责任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行业影响:合规运营成生存关键
新规实施后,教培机构需严格遵循《解释》要求,将预付费资金全额纳入银行监管账户并按课程进度划拨,避免因资金挪用陷入兑付危机。数据显示,2024年主动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机构,纠纷投诉量下降62%,续费率提升38%。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将推动教培行业从“重售卡、轻服务”向合规稳健运营转型。同时,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需优先考察机构资质(如《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合同、收据等证据,以便维权。
消费者维权指南
七日无理由退款: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
证据保留: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消费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常由经营者控制,若经营者拒不提交,消费者可主张按其主张认定争议事实。
举报与诉讼:如遇纠纷,可通过12315、诉讼等途径维权,法院将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机构账户,并在线调解督促退费。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强调,新规旨在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法治化消费环境,推动教培行业高质量发展。随着司法威慑转化为内生合规动力,教培市场将迎来“良币驱逐劣币”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