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多地4S店拒交车引众怒: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

栏目:新闻资讯 作者:admin 时间:2024-07-21 18:12:35

近日,全国多地消费者纷纷向媒体反映,他们在宝马4S店遭遇了严重的购车困境。众多消费者表示,在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原本预定的宝马汽车却遭到了4S店的拒绝交付,且被要求临时加价才能提车。这一行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消费者强烈不满。

事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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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宝马宣布退出价格战并调整销售策略以来,全国多地宝马4S店相继出现大规模拒不交付车辆的情况。据消费者反馈,涉及的车型主要集中在宝马i3、ix3及3系等热门车型。许多消费者在5月底至6月期间签订购车合同并交付定金,但到了7月提车时,却被4S店以各种理由拒绝交车,并要求加价数万元才能提车。

消费者遭遇:

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表示,他于5月29日与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预定了一辆宝马i3,并支付了定金。当时销售人员承诺提车没有问题,但临近提车时却被告知需要加价3万元。在多次协商未果后,该消费者不得不接受加价1万多元的妥协方案,但随后又被告知车辆停产,无法交付。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郑州、深圳、苏州、东莞等多地。一位郑州的消费者透露,他在6月底与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和通过了贷款方案,但临近交付时却被要求加价2万元,并更换金融方案,否则不予提车。

4S店回应: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和投诉,宝马4S店给出的理由各不相同。对于已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的消费者,门店多以车辆停产或产量减少为由拒绝交付;而对于仅交定金未签合同的消费者,则多以“总部审批未通过”等理由搪塞。然而,在消费者看来,这些理由都不过是掩盖涨价事实的借口。

法律专家解读:

针对此事件,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陈金波律师表示,4S店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4S店拒绝交车并要求加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消费者维权建议:

面对宝马4S店的霸王条款,陈金波律师建议消费者应保持冷静,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消费者可以尝试与4S店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品牌厂商客服电话或相关部门投诉;若投诉无果,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4S店,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购车时应谨慎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并详细阅读购车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宝马多地4S店拒不交车并要求加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宝马品牌的声誉。希望宝马公司能够正视消费者诉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恢复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和支持。参考:1.#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宝马上演霸王... 来自凤凰网科技 - 微博2.退出价格战后,宝马多地4S店上演霸王条款:拒绝交付,提车要加价3万3.退出价格战后,全国多地宝马4S店大规模拒不交车4.不加钱不交车?多地宝马4S店被指上演霸王条款!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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