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部门出台新规: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和服务费须分别计价
近日,为规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的价格秩序,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透明。
根据通知内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电费将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政策。具体而言,居民住宅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将执行政府定价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经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省规定的广州市居民生活合表电价计收电费。而其他充电设施则执行相应等级的工商业电价,按其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用电价格或委托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形成的用电价格执行。
同时,通知还强调,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制定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然而,尽管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必须分别标示、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为确保新规得到有效执行,通知还提出了明码标价的要求。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必须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充电服务费及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在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还需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以便用户随时查看和核对。
此外,针对市民反映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过高现象,通知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通知指出,由于业主依法对住宅小区专有部位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利用住宅小区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的,不仅须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人的同意,其交纳的场地租金收益也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资金。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此次出台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的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未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广州市将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市场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充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