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将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自2021年12月1日起,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已率先试点推行数电发票,并取得了显著的积极效果。试点地区通过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广,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行政效能,并助力了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发票使用体验。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此外,数电发票还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
在数电发票的推广应用过程中,税务机关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的“发票业务”功能,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同时,税务机关还将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
这一举措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安全的发票使用体验。未来,随着数电发票的全面推广应用,相信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