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男子反向诈骗电诈分子1800元,终被警方行政拘留

栏目:新闻资讯 作者:admin 时间:2024-09-20 11:51:28

云南昭通彝良县发生了一起别开生面的案件,两名男子周某和袁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竟反向诈骗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骗取了约1800元的“出国费用”。然而,他们的行为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目前两人已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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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介绍,周某和袁某因经济拮据,便相约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并下载了一款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并加入了多个与出国工作相关的交流群。在群聊中,他们发现了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对方开出了让周某担任“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试图诱骗其前往国外某地的“公司”。

周某和袁某很快识破了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套路,但他们并未选择报警或举报,而是产生了与对方“玩一玩”的心理。于是,他们佯装答应对方的条件,并声称还要带一个朋友一同前往,同时以需要住宿、吃饭为由,向对方骗取了出国的路费共计1800余元。

然而,好景不长,彝良县公安局奎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了周某和袁某的涉诈嫌疑。为避免更多人受到他们的诈骗,民警迅速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核实,周某和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且违法所得已被收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周某和袁某的行为虽然针对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但本质上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因此他们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时,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通过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明确认识到诈骗行为的违法性,切不可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对于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警方都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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