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正式印发,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栏目:新闻资讯 作者:admin 时间:2024-09-13 12:00:27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深入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企业(单位)加大节水减排力度,推动本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市在节水减排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办法》明确,将主要扶持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成投产的节水减排项目,包括节水技术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三大类。

《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正式印发,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在节水技术改造方面,《办法》扶持企业(单位)对节水设备设施(用水器具)的改造升级、与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相关的节水技改、企业(单位)内部供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对于年节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将按照9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

在污水资源化利用方面,《办法》支持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包括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等。对于年利用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根据用途不同,将分别按照1.5元/立方米至3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

在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办法》鼓励各领域实施雨水回收利用、海水淡化利用等项目。对于年利用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将按照15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这是本次扶持标准中的最高额度。

《办法》还明确,优先扶持国家和本市重点支持的节水减排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减排项目。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的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与节水相关的投资)的50%。年节水量将按照国家标准《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GB/T 34148-2017)进行计算。

为确保扶持资金的有效利用,《办法》规定了严格的申报条件和审核流程。申请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单位)需具备完善的用水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用水水平优于本市同类用水定额标准,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不良的事件。市水务局将负责节水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将分别负责专项资金总体安排和预算、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

《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的正式印发,将为上海市节水减排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进一步激发企业(单位)开展节水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上海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75次

我要留言

  

分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