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电动自行车新规:牌照、行驶证管理加强,报废年限最高8年

栏目:新闻资讯 作者:admin 时间:2024-09-06 11:43:37

广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最新草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同时提升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该草案对电动自行车的牌照、行驶证管理以及报废年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牌照与行驶证管理

广州拟出台电动自行车新规:牌照、行驶证管理加强,报废年限最高8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这一规定旨在建立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每一辆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都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同时,为了方便管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有效期被设定为五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草案还特别规定了专用号牌管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核发专用号牌给这些车辆,并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以保障驾驶人的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

二、报废年限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草案还首次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报废年限。虽然电动自行车无固定报废期限,但考虑到车辆的安全性能和环保要求,草案提出了最高8年的报废年限建议。这一年限的设定依据是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里程、损耗状况及电瓶保养情况等因素。车主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车辆的定期维护和保养,以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三、其他重要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在生产和销售方面,草案要求生产用于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禁止销售非法改装、加装以及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方面,电动自行车全天禁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并明确了相关道路通行规定和违法行为处理措施。

在停放和充电方面,草案强调了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区域规范停放和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和在公共区域停放充电。同时,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以缓解城市充电难的问题。

四、征求意见与反馈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包括点击填报链接、扫描二维码、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广州市政府表示,将认真听取和考虑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绿色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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