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员工因迟到被扣20万工资,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差额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劳动纠纷案件,该案涉及一名员工因多次迟到而被公司扣除高达20余万元工资的问题。经过法院公正审理,最终判决公司需向该员工支付工资差额,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
江某自2019年9月起入职某医疗公司,担任内勤兼销售职务,月薪由基本工资24000元及内勤绩效6000元组成。根据公司内部考勤制度,员工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的外出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工资扣除处罚。然而,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因多次迟到,江某的工资被公司累计扣除了高达209400元。
面对如此高额的扣款,江某深感不公,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的扣款行为无法律依据,要求支付讼争期间的工资差额。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裁决公司应支付江某相应的工资差额。但公司对此裁决不服,随即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深入分析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和江某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虽然用人单位有权通过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迟到行为进行处罚,并扣除与未提供劳动时间相对应的部分工资,但这种处罚必须合理且善意。普通用人单位并不具备罚款权,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工资的做法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合情理。
经过详细核算,法院结合江某的实际缺勤时间,最终确定其因缺勤应被扣除的工资仅为12781.90元。因此,法院判决公司必须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96618.10元。
社会反响与意义:
此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该案不仅为江某个人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也为广大劳动者树立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先例。它提醒了所有用人单位,在管理员工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合理行使管理权,不得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对于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要敢于说“不”,并寻求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案还引发了对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深入思考。企业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结语:
本次案件的判决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也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树立了新的标杆。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案例出现,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与进步。参考:1.员工一年内因迟到被扣20万工资2.员工一年因迟到被扣工资20.9万?法院判了3.员工一年因迟到被扣工资20.9万?法院判了4.员工因迟到被扣工资20余万元,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