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须经民政部指定:新规出台加强监管

栏目:新闻资讯 作者:admin 时间:2024-09-06 08:00:45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管理,确保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和捐助资金的安全,民政部、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个人求助网络服务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

一、明确指定要求,强化平台监管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须经民政部指定:新规出台加强监管

《办法》明确规定,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经民政部指定,未经指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名义开展活动,也不得从事求助信息发布、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这一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前市场上个人求助网络平台鱼龙混杂、监管不力的问题,为求助者和捐助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可信赖的服务环境。

二、严格申请条件,确保平台资质

根据《办法》要求,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需符合一系列严格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民政部将按照工作流程,发布遴选公告,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指定的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民政部将正式公布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要求平台在六十日内开始提供服务。这一流程确保了平台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为求助者和捐助者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信息查验,保障求助真实

《办法》还特别强调了对求助信息真实性的查验。指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是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法定义务。平台需从多个角度对求助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也需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这一规定有效遏制了虚假求助信息的传播,保护了捐助者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在资金管理方面,《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除平台收取服务费用、捐助资金无法原路退回等情形外,专用存款账户归集的捐助资金只能向求助人本人或其提供的医院账户等转账。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挪用、侵占等风险的发生,确保了捐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多部门协同监管,形成合力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民政部、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协同加强对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对未经指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擅自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名义开展活动或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慈善事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一步。它不仅规范了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营和管理,也保障了求助者和捐助者的合法权益。未来,随着各项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我国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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